標題 | 西鄉一中有權不讓在校生外出吃飯嗎 |
發言人帳號 | 匿名 |
留言日期 | 2019-08-23 |
處理狀態 | 處理完成 |
發言內容 | 請問貴局,西鄉一中強制在校生在學校食堂吃飯不允許外出吃飯是否合法? 觸犯了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十條,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。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,有權獲得質量保障、價格合理、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,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。 |
回復人名稱 | xxjyj |
回復時間 | 2019-08-29 |
回復內容 |
來信朋友: 你好!來信收悉后,縣教體局領導高度重視,立即安排專人進行調查,現回復如下: 西鄉一中現有4500多名師生,其中住校生2092人。近年來,該校圍繞“安全、質量”兩個核心,狠抓學校后勤管理,學校食堂設備投入到位、管理嚴格規范。為了給師生提供安全衛生、價格合理、熱乎可口的飯菜,學校多方籌資新建了學校第二食堂,滿足了師生校內就餐品種多樣、營養豐富的需求。 學校地處位置特殊,校門口正對環城快速干道,城北、蓮花等學校放學時段,門口道路兩側流動攤點和小餐館高度集中,交通安全和飲食衛生安全隱患極大,同時學校放學時間(17:20)與家長下班時間不同步,走讀生回家按時吃飯很不現實,加之學校實行全年午休,住校生在外就餐存在諸多安全隱患,在征求學校工會代表、學生和家長代表意見后,學校提出了學生就餐管理方面要求。一是早餐由學生自愿選擇在校內外就餐;二是學校實行分段分時放學就餐,并采用一卡通方式自由選擇在兩個食堂就餐;三是走讀生在家午休,校內外就餐自主選擇。住宿生在校午休,午餐倡導要求在校內就餐;四是晚餐時間較短(50分鐘),學校倡導要求更多的走讀生在校內就餐,如離家較近、有條件在家吃飯或有特殊需求,要自由選擇校外就餐的同學,學校在和家長對接確認后,可自主選擇,并未強制每個學生必須在校就餐。 來信反映的“西鄉一中強制在校生在學校食堂吃飯不允許外出吃飯”與事實不符。 感謝你對西鄉教育事業的關注! 西鄉縣教育體育局 2018年8月29日 |